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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为保障消费者、代理商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,创建中加港完善的售后服务使中加港、各代理商、经销商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,中加港提供如下优质的售后服务。 |
1、中加港产品执行“三个月包换,一年保修,终身维修”的售后服务政策。
2、产品购买时间的确定:产品购买时间以保修卡的登记时间或开具销售凭证(发票或收据)时间为准,若两项均无,则以机身编码查出发货日期,之后顺延一个月为购买时间,如机身编码也已被破坏,则对该顾客执行维修而不予换机、保修服务。
3、包换:购买三个月内的产品,如果产品本身质量有问题,一律给予无条件更换,但只更换主机(耳机、电源、包装物等附件不予保换)。
4、保修:自购买之日起,在三个月以外一年以内的期限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给予免费维修。
5、终身维修:如产品超过了一年的保修期,公司仍然对产品进行维修,但要收取相应的成本费。
6、代理商返机应传真回《产品质量故障表》,并在每一箱内放置清单以便核对。 并将明细及货运单传真回中加港公司售后服务部,以便售后人员跟踪此批退货。返货明细应包含产品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退货时间、货运公司名称电话、大致到货日期等内容。
7、对所有寄回中加港公司要求换货或免费维修的故障机,中加港公司只承担单程运费(即返回不良品由代理商或经销商付运费,返还不良品由我司付费,我司不接受返修品运费到付,运费到付的返修品我司将拒收),不在免费维修期内的维修机由用户自行承担所有维修费及双程运费、保险费等。
8、 以上《售后服务管理规定》最终解释权属深圳市中加港电子有限公司。
中加港公司提醒广大客户:
凡购买我公司产品时请一定要向我司索要发票或收据,此单为售后服务凭证,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但不能提供相关发票或收据者,我司将不予提供相关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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